案例概述
老张,没有证券投资经验,也不懂期货。2009年7月,其亲戚小刘来他家做客,称最近在期货公司做业务,效益很好,说自己刚到公司,有业绩要求,说服老张投资。老张问,钱放在期货公司,若急用钱怎么办?小刘说,如急用钱,我帮你转出。老张听从了小刘的建议,在该期货公司开立了期货账户,并向账户内交存资金25万元。但其并没有真正阅读期货经纪合同的内容和去了解期货投资业务,以为把钱存到期货公司,就是委托期货公司进行投资,期货公司会根据盈利情况向其分配收益。
之后,老张经常收到期货公司发送的行情信息,由于老张没有操作自己的账户进行下单交易,并未关注。期间期货公司通知对其进行电话回访,老张也很配合。几个月后老张需用2万元钱,打电话通知小刘,小刘将老张所需资金划转到老张银行卡上。但一年之后老张再次需要用钱时,小刘先是百般推脱,之后便杳无音信。老张便到期货公司询问小刘情况,经查,小刘仅在该期货公司做过一段时间的居间人,于2009年底与该公司解除了居间关系。期货公司对老张账户究竟是谁操作而造成的亏损并不知情,老张在期货账户开户时,期货公司已将其账号及交易密码告知本人,同时告诉老张要保护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不要委托他人操作和及时关注自己账户信息。因此,期货公司拒绝对老张账户的交易亏损承担责任。
老张通过亲戚联系到小刘,她告知老张,其账户是由别人在替他做交易,因行情不利造成亏损。不甘心承担二十多万的亏损,老张以期货公司在对居间人管理和对客户服务方面存在重大疏忽为由将期货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期货公司赔偿其损失,但法庭经审理后驳回了老张的诉讼请求。
案例剖析
本案例中,期货公司和老张之间是经纪合同法律关系。期货公司提供了开户时老张亲笔签字的《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期货经纪合同》和《银期转账协议》等完整的开户文件以及向老张发送保证金监控中心查询密码和交易密码的短信,具备了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鉴于无法确定老张账户的实际操作人,并且老张也没有证据证明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开户,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而老张与小刘之间的纠纷,应另案处理。
在本案例中,老张主要犯了以下几个错误:
1、轻信他人。老张仅凭小刘的介绍就贸然进入期货市场,以为把钱存到期货公司,就是委托期货公司进行投资,期货公司会根据盈利情况向其分配收益,这是导致其利益受损的直接原因。
2、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开户时期货公司开户人员和开户合同文本中均会对期货市场风险进行提示,老张没有进行认真学习和理解,不了解相关内容便草率签订合同;开户后没有关注账户情况,对于期货公司各类信息也均是被动接收,从不主动提出疑问或进行咨询,导致错误认识一直没有得到纠正,是造成损失扩大的重要原因。
启发警示
投资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他人的一面之词,要对合同文本进行充分的阅读和理解,尤其是投资期货市场。投资者最好能做到以下几点:
1、认识自己。期货市场采用保证金杠杆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收益,同时也加大了亏损。因此,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前,需要结合自身的家庭情况、收入状况、投资目的及知识结构等因素,合理评估自身的产品认知能力与风险承受能力,理性选择合适自己的投资方式、投资品种和投资时机。
2、认识期货。投资者需要掌握期货基础知识,如标准化合约、双向对冲、保证金交易、杠杆效应、T+0交易、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熟悉期货交易标的和交易规则,了解期货交易相关法律规定,掌握有意参与交易的期货品种的相关知识,对投资产品及交易规则在入金交易前要有充分的认识与理解。
3、认识风险。投资者需要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股指期货交易特别风险揭示》等揭示内容,并对期货投资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客观判断自身是否适合参与期货交易,选择合法的期货机构和理性选择投资方向。
4、关注账户。期货投资者要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和密码,不要把账户密码告诉他人,同时实时关注自己的账户权益变动、持仓情况、是否需要追加保证金等情况,真正做到关注账户,对自己的账户负责。
(南华期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