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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服中心出庭 延安必康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纠纷案获当庭调解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10-20 15:29:52

10月14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在陕西地区的首单证券支持诉讼案件——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11.SZ,以下简称延安必康)虚假陈述民事侵权纠纷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安中院)开庭审理。本案中,法庭特设支持诉讼席位,投服中心派员线上参加庭审。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原告投资者立即收到赔付款。

原告当庭调解获赔 支持诉讼作用彰显

投服中心秉持追首恶原则,针对延安必康虚假陈述行为,委派公益律师陈静(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代理4位受损投资者向李宗松、延安必康提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诉讼。20222月,西安中院正式受理该案,并于1014日开庭审理。

合议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庭审中引导双方就共通法律争点、事实争点及证据展开全面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原被告双方对揭露日、基准日、基准价等认定基本一致,双方主要的争议焦点在于虚假陈述行为是否具有重大性、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被告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等,并在庭审中进行充分辩论。投服中心作为支持诉讼方参加庭审,并独立发表支持诉讼意见。

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

审理方式不断创新 支持诉讼再进一步

本案由西安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法院创新审理方式,特设支持诉讼+投服中心席位,投服中心委派两名工作人员线上参加庭审并发表支持诉讼意见。这既是投服中心支持诉讼实践的深入开拓,又标志着审判实践对新证券法九十四条第二款投保机构对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投资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认可与推进,投保机构支持诉讼地位得到进一步明确。

一直以来,投服中心持续推进公益维权诉讼,充分发挥投保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截至目前,投服中心共提起支持诉讼48件,提起股东直接诉讼1件,提起股东代位诉讼2件,申请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1件。未来,投服中心将进一步深化支持诉讼实践,持续推广支持诉讼+示范判决机制,积极探索证券公益诉讼,不断丰富诉讼类型,研究落实代表人诉讼常态化,持续拓展股东代位诉讼案件类型,助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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