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回购双方应当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合格投资者要求的机构投资者。
三方回购的正回购方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及承担能力的金融机构或其理财产品或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现阶段具体要求如下: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商业银行的理财产品(含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的资产管理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二)相关业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技术系统能够支持三方回购业务的开展;
(三)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重大的风险管理违规违约事件;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