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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公司因财务类指标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的,下一年度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之间是否交叉适用?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05-13 19:00:48

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相关规定,各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之间全面交叉适用, 对上市公司因触及净利润加营业收入的组合指标、净资产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中任一情形被实施*ST的,在次一年年度报告披露后,仍触及上述任一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因财务类指标被实施*ST的公司,次一年度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公司股票也将终止上市。

例如,某公司披露的2020年年报显示其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被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若该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显示其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但出现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则公司股票在2021年年报披露后将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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