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3 号——基金通平台份额转让》相关规定,投资者采用报价转让方式的,对于投资者提交的转让申报,基金通平台系统在所有做市商报价申报中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成交,以做市商报价申报价格为成交价。